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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宁夏豫海回中、女中等高、初中公开选调教师通告

发布时间:2012-09-19  点击量:10472次  分享至

由于生态移民工程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学校布局调整,豫海回民中学等三所高级中学、县城海如女中等三所初级中学在校学生数量增加,班级增加,致使部分学科教师不足,经2012年9月17日县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县内学校在编教师中(含特岗教师)公开选调高、初中教师予以补充,现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现予公告。

一、选调名额及学科

根据学科需要,选调高中、初中教师共47名。

(一)高级中学拟选调25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5人、物理2名、化学4名、生物3名、地理3名。具体为:

1.豫海回民中学11名:语文2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3名、地理1名。

2.同心中学10名: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3人、化学2名、地理1名。

3.回民中学4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地理1名。

(二)初级中学拟选调22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4人、化学2名、物理3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2名、政治3名。具体为:

1.海如女中12名:语文1名、英语2名、化学1名、物理2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1名、政治2名。

2.同心二中5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人、物理1名、地理1名。

3.石狮中学5名:语文2名、英语1名、化学1名、政治1名。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专业对口的原则。

3.采取公开考试、试讲、考核的办法进行选调。

4.选调对象为本县在编在册教师(高级中学选调对象含特岗教师;初级中学选调对象含2009年已入编的特岗教师)。

三、选调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高级中学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2.高级中学教师: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2012招聘的特岗教师符合条件可报考相应学科的选调)。

3.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拟调专业对口。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的。

(二)初级中学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2.第一学历专科以上,毕业后在乡镇中学任教满3年以上;第二学历是大专以上必须在乡镇中学任教满5年以上。

3.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拟调专业对口。

5.连续3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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