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校新增班级教师不足的困难,经学校研究,报请毕节市教育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特拟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生如放弃某一环节的,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体育教师1名、缝纫教师1名、智障教师2名、听障教师2名,共计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学科专业(国家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6、持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报考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8、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考生户籍不限。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禁考期限未满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国家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四、报名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时间:2012年6月11日。
招聘信息在毕节市教育信息平台(http://bjjy.gov.cn)、中国教育人才招聘网(http://www.edurc.cn)、贵州省特殊教育网(http://www.gzstj.cn)、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http://61.189.240.79/school7/)、毕节日报等媒体发布。咨询电话:0857-8243953
(二)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5日——2012年6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四)报名资格认证
报名的考生于2012年7月2日至7月4日到贵州省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100号,西客站附近)参加报名资格认证。参加报名资格认证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按《岗位一览表》的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5、在职人员必须出具原工作单位和县(市、区)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每生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7、通过报名资格认证的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8、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进行调整。
五、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报考职位要求相对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7月6日上午8时起;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根据招聘职位数,以各专业职位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试用和聘用。
㈠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2日上午8时;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㈡体育、智障、听障教师面试:
1、采取试教方式进行。
2、内容:体育教师试教内容为初、高中学科对应教材;听障、智障教师试教内容为初中以下语文课教材。
3、面试方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每一名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抽取试教题目进行现场备课。
4、时间安排:授课20分钟,现场提问5分钟。
㈢缝纫教师面试
1、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考评小组。
2、由考评小组对报考人员现场出题作答。
3、时间安排:15分钟。
七、总成绩、体检
(一)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二)体检
1、体检由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黔教人发[2004]10号)。
2、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该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其名单在毕节教育信息网(http://bjjy.gov.cn)公示栏上进行为期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有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聘用
聘用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审批,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签订聘用合同后五年内不能调动,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