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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28  点击量:2404次  分享至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下设商贸、信息、艺术、旅游、外国语、景观生态环境、财金、成人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学校设有33个高职专科专业、4个职教师资类本科专业(以宁波大学名义招生,颁发宁波大学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专业涵盖旅游、艺术设计与传媒、农林牧渔、电子信息、财经等大类,基本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为特色的专业结构体系。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颁布后,2009年12月,学校首批通过浙江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力争打造成为宁波、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的重要基地。
由于本校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景观生态环境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二名,为非正式事业编制。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基本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招聘岗位:景观生态环境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二名,其中植物学或分子生物学专业一名,市政或工民用建筑专业一名;非正式事业编制;试用期6个月。
1、植物学或分子生物学专业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要求
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植物学或分子生物学专业;
⑵ 能吃苦耐劳,有大局观,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
⑶ 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指导学生的能力;
⑷ 有行业经历优先。
2市政或工民用建筑专业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要求
⑴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市政或工民用建筑专业;
⑵ 能吃苦耐劳,有大局观,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
⑶ 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指导学生的能力;
⑷ 有行业经历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需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并递交书面详细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需对本人递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校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学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参加实践能力测试时间;
3、根据实践能力测试结果,学校确定候选录用名单,并进行面试;
4、根据综合素质、实践能力测试、面试结果,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安排体检。

四、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缴纳等福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6月10日截止
2、报名地址: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4室)
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邮编:315100
3、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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