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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启示

发布时间:2012-04-19  点击量:2502次  分享至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启示

一、  学院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80年,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http://www.tjnu-law.com)已为社会培养了万名以上各种类型优秀的法律人才,在天津市政法系统享有盛誉,在全国日益形成良好的影响。

该院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2009年该本科专业获批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获批“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该院现有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法制史学和诉讼法学5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获得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该院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2011年法学学科被确定为天津师范大学“十二、五”重点学科和博士一级(培育)学科。为了使该院专业与学科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我们诚聘海内外一切有志于在天津从事高等法学教育的优秀人才加盟我院,与我们再谋发展,共创辉煌!

二、   招聘教师的基本要求                 

学科带头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研究方向及人数:经济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各1名。

后备学术骨干: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研究方向及人数:刑事诉讼法学、环境保护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和国际私法学各1名。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详见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   http://www.tjnu.edu.cn/xingzheng.htm

三、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邮编:300387

联 系 人:马丽颖   晁晓军

联系电话:022-23766224,13752422790

E—mail:sdfxyzp@163.com  (邮件请注明“应聘简历”)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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