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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2年招聘教师启事

发布时间:2012-01-17  点击量:3638次  分享至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由中山大学申办、教育部批准设立并由中山大学负责教学和管理的本科独立学院。学院有两个校区,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莞校区位于与广州市黄埔开发区一江之隔的东莞麻涌镇。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竭诚欢迎优秀学者、毕业研究生来本院任教。


    一、招聘学科和专业

护理学

服装设计

生物医学工程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金融学

财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英语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行政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关系

药学

体育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工商管理

汉语言文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二、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于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2. 专业学术水平条件:

    应聘者应是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者优先考虑。同时具备良好的教学科研潜质,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

    3. 其他条件:身体健康。能住校。

    三、有关薪酬待遇: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薪酬每月不低于4000元,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提供午餐补贴、住校补贴等。

    四、应聘程序:

1.  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2. 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行政人事部(邮编:510520),或电邮至zsuxh@163.com,并注明“姓名 专业 应聘职位”。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2月18日。

    有关应聘材料我院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联系人:刘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211881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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