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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1-04  点击量:4427次  分享至

        为解决我校部分专业教师及部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紧缺的状况,我校拟通过公开招聘音乐、钢琴、艺术设计等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充实我校紧缺专业教师及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8名,计算机及网络维护管理人员3名,思想政治辅导员5名,会计、审计工作人员2名,基建造价师1名,共计29名。具体职位详见《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不在编的应往届本科生,部分专业可放宽到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详见《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表》。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被辞退公职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监察局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学院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毕节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57-8330261联系人:陈林、杨艳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3)2012年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见《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表》。
        (6)按要求填写的《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表》一份。
        (7)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6、报名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7、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毕节学院人事处负责完成,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要求,填写《报名表》。
        (3)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        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有关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笔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笔试违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在地区人社局和地区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毕节学院抽调相关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面试以现场随机抽题问答为主,采用现场评分。
        3、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4、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月面试本考场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出现某职位体检不合格者,则从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二)体检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一)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毕节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往届毕业生需当地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至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地区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十、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学院委员会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为毕节学院人事处。
 
 
附件:1、毕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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