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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北大学2012年非专任教师岗位、辅导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1-11-11  点击量:4385次  分享至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2012年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招聘一批自愿从事非教师专业技术、辅导员及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恪守高等教育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普通话流利,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二)年龄要求
        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三)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内第一学历学位授予院校须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专业属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可在学科优势较大的专业院校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中遴选。
(四)外语及计算机水平要求
        1、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或小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在国外获得学位的人员可不作要求。
        2、计算机水平应达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水平。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东北大学2012年非专任教师岗位申报表》(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填报《东北大学选聘辅导员报名表》、《东北大学选聘辅导员资格审查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本科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等)报送至以下部门(每人限报两个志愿):
        应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送至用人部门;
        应聘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的人员报送至人事处(外地学生可邮寄,封面请注明“应聘”),同时将电子版发送 到人事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上岗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派遣)方式,纳入学校管理体系,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除有“五险一金”外,原则上享受学校正式职工的待遇,并且随着校内教职工待遇同步调整。
        (二)本次招聘上岗人员中满足《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补充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者,经本人申请,用人部门推荐,学校考核,可以转为固定制管理,成为学校全民固定职工。
        (三)应聘者限报两个岗位,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且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于违反申报岗位数量限制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公开的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须根据日程表安排密切关注招聘进程及相关网站通知,招聘工作日程表见附件二。
        (二)相关表格见附件三。
        (三)联系方式: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各单位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687383;
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招聘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687385。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东北大学110信箱,邮编:110819。
电子邮箱:neursc@mail.neu.edu.cn
(四)报名截至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
(五)本次招聘工作纪委办公室举报受理电话:8367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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