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邢 台 市 教 育 局
2011年第三批公开招(选)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邢台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上级批准,决定公开招(选)聘19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2007-2011届“211”工程院校和2009、2010、2011届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普通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含专科起点和专接(升)本起点研究生,且研究方向与本科所学专业为同一学科类别),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二)为邢台市外国语学校(邢台市第三中学)选聘2009、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以上毕业生,日语、俄语、韩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学士以上学位,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以上均为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院校本科一批师范类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在邢台参加高考且当时为邢台市户籍。
(二)全日制普通类院校研究生(不含专科起点和专接(升)本起点研究生,且研究方向与本科所学专业为同一学科类别),硕士及以上学位,在邢台参加高考且当时为邢台市户籍。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三批及专接(升)本师范类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在邢台参加高考且当时为邢台市市区户籍。
上述三类均为未正式就业的2009、2010、2011届毕业生,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邢台市户籍指户籍所在地为邢台市21个县(市、区);邢台市市区户籍指户籍所在地为邢台市桥西区、桥东区、邢台经济开发区。
三、受理报名
报名需本人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邢台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选)聘教师报名申请表》一份(从网上下载)。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院校本科一批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院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三批及专接(升)本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携带能证明参加高考时及现在是邢台市和邢台市市区户籍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