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7-26 点击量:3363次 分享至
1、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和不具备博士学位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基本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操作技能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2、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基本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操作技能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联系电话:0535—6913057
E-mail:byrsc@163.com
联系人:郭晶倪天辉
滨州医学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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