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吴江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11-07-20 点击量:2806次 分享至
2011年吴江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有关规定,我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户口迁入吴江时间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在吴江市范围内的人员(部分职位放宽户籍范围的除外);
2.2007-2011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职位放宽招聘条件的除外);
3.原吴江舜湖学校2006-2010年自主招聘的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刑事处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放宽除外);
5.符合《职位表》中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部分职位放宽招聘条件的除外);
7. 应聘职教类岗位的往届生须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即截止至2011年9月1日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一年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9.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招聘职位和计划数详见《职位表》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填写《吴江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招聘简章所规定的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须提供本人及报考者的身份证。
2.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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