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和《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有关精神,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疆公开招聘符合我校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教学需要的本科生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人数:8人
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岗位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详见《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由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7月1日
(三)报名地点: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行政楼3楼人事科办公室(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乘52路、526路公交车农机校站下车)。
(四)联系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991-3190064
手机:18999255156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1.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试讲、答辩环节。试讲、答辩统一用汉语进行,时间为30分钟左右,内容结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确定。
学校纪检委副书记申占杰全程监督。试讲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2.试讲考官原则确定7人,试讲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 试讲、答辩共计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分计算方法: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后÷5=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个人在院校或原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如在考察环节有放弃者或不合格者,由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增补考察对象的名单,另行安排考察。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和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xjjz.cn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招聘监督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1-319022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表: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族别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01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名 不限 不限 52岁以下 本科以上(普通全日制院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取得教授资格
02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名 不限 男 40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普通全日制院校) 交通工程和交通管理
03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名 维吾尔族 男 32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普通全日制院校) 语言学及
应用语言学
04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2名 维吾尔族 男 32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普通全日制院校) 少数民族
语言文学
05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名 不限 不限 28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普通全日制院校) 俄语 中亚地区学习俄语8年以上,同时精通英语;
06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名 汉族 女 27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普通全日制院校) 教育学
07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名 汉族 男 24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普通全日制院校) 运动训练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运动级别证书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