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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固镇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11-06-16  点击量:1697次  分享至

固镇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格招聘程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经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分层次、分学科,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127名,其中农村中小学90名,县城中学10名(其中4名招聘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211工程”学校毕业生),幼儿教师25名,特教教师2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固镇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高中教师职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初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幼儿教师职位的为全日制幼师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幼儿(学前)教育专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的为特殊教育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我县2010年招聘教师不参加本次招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专科、幼师毕业生应聘的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我县2004、2005年编外聘用本科生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要求一直在原聘用岗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制定的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蚌埠人事人才网、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固镇人事人才网及固镇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21日。报名地点设在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大院内)。考生从蚌埠人事人才网或固镇人事人才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好的报名表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照)4张交县人社局报名处;应聘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中小学教师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幼儿教师、特教教师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 :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的职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方符合开考条件,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数。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聘的职位,允许该职位原应聘人员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职位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层次报名,不报到具体学校。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按每科45元的标准(共90元)缴纳笔试考试费。2011年6月30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为吸引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就业,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因为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剂使用到该职位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的同专业职位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分值

共250分,其中:《公共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50分。

3、笔试内容

《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文史类、时政等;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应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范围以初、高中相关知识为主,涉及部分大学专业知识(幼儿教师职位《专业知识》范围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

2011年7月2日上午8:30-10:00《公共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复审

7月6日,应聘英语、计算机、体育、音乐、美术专业职位,入闱面试,但所学专业与应聘职位不一致的考生,加试实际应用能力。加试成绩分值为100分,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7月7日—8日,入闱面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凡与应聘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入闱面试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招聘职位计划数10个以下)、1.5:1(招聘职位计划数10个及以上)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幼儿教师职位面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 : 4(笔试总分÷2.5×0.6 : 面试分数× 0.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的职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依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 : 1.5(招聘职位计划数10个以下)、1 : 1.2(招聘职位计划数10个及以上)比例确定。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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