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生一名。现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况: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是清远市人民政府举办、清远市教育局主管的地市级特殊教育学校(1-9年级,新举办),人员及办学经费属于市财政核拨的公办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表一。
三、招考对象:
面向国家承认学历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暂不招聘2011年应届毕业生,公办单位人员必须已转正。
四、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
(二)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安心工作,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三)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
(四)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以及专业资格条件。
(五)年龄、职称及资格要求:符合附表注明报考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11年6月30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自动离职人员;
3、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的人员;
5、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影响恶劣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15日,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教育局二楼
(三)免笔试:报考者需参加答辩及实操考试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符合公告的资格条件要求。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同意报考证明(公办单位人员持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交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凡提供证书及个人情况有虚假者,取消招录资格。
4、报名考务费:按照《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JF0706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六、考试和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答辩和实操,占总成绩分100%):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按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
(2)面试环节。
面试分答辩和实操环节,以百分制评分,各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百分制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具有聘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答辩成绩×50%+实操成绩×50%。
4、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时间7月11日上午;地点:待定
(五)所有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完成考试环节程序后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网址:www.qyrcrs.com)和清远教育网(网址:qyxx.edugd.cn)公布。
(六)所有应聘者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作录用。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统一组织。根据招聘岗位数与拟聘用人数按照本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
八、补录:
考取录聘资格者有人放弃录取权、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人选时,在同一职位其他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
九、公示和聘用:
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根据体检和考核要求以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和清远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无异议的,期满后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联系电话: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15019344120(联系人:潘桂兴)
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0763—3361740、3363213(联系人:邓永娇、黄素芳)。
十一、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必须在2011年10月30日前办理完人事调动和档案转移手续并到岗上课。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人事档案或学生档案不齐全,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后果由其自负。
2、学校将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有关规定对已录用人员进行聘用。
十二、以上公开招聘过程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监督和指导。(联系电话:0763-3382512)
附件:
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