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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1-04-28  点击量:4845次  分享至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实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专业及人数:
专业:环境工程(水处理方向)、海洋化工、药物制剂、化工设备、机械加工、电气自动化、马哲、中共党史;
人数:各专业1-2人。 
二、招聘范围 :
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符合专业要求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身体健康,年龄适当,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师职业,愿意履行教师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有关条件界定    1、报考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教学专业相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经验)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1年7月1日。 3、考生在毕业之前的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一)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址:jbzyrsc@126.com
报名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南院  人事处(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九连山路11号),咨询电话:88254105。
报名截止时间: 4月30日4:30。  
(二)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合格的考生通知参加面试,具体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常识(40%)、职业技能知识(60%)
面试考试内容:专业职业素质(40%)、专业技能(60%)
六、体检、资格复审  
经笔试、面试测试合格者,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并进行资格复审、政审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有手续。
本公告由天津市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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