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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

发布时间:2011-04-25  点击量:2921次  分享至

安徽工业大学2011年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1年度我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学术领军人才、博士后岗位、博士研究生等岗位人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及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优先考虑未婚博士研究生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实验教学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确需录用我校毕业生的,须经用人单位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形成意见后报学校研究确定,其中涉及录用辅导员的,须经学生工作处(部)研究。(二)岗位要求 1.学术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的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已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成果,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不超过50周岁。 2.博士后岗位详见我校博士后岗位的相关规定。 3.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业绩成果须达到受聘我校副教授的基本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不超过40周岁。 4.实验教学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其他附加条件,由学工系统根据上级规定确定。 二、有关政策及待遇 1.学术领军人才解决住房、配偶工作等相关问题,工资等待遇面议。可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可兼职聘用亦可全职聘用。 2.博士后岗位聘用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至安徽工业大学网站查询。 3.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原则上按如下标准执行:(1)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国外(境外)博士学历的特殊人才,具体待遇标准可按业绩条件面议。 (2)给予已婚博士研究生安排建筑面积在90至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购买时房价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婚博士研究生安排过渡住房。因房源原因未能及时入住的,按每户800元/月(未婚博士按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博士研究生配偶已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可在校内安排工作并办理入编;若博士本人业绩成果特别突出,其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且确需安置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推荐,在有合适岗位的情况下,编制外人事代理聘用。 三、招聘程序按《安徽工业大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执行。   附件1:工作日程表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2011年度人员补充计划(执行时间:2011年7月前) 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文件,2011年4月) 附件4:安徽工业大学博士后工程实施方案(试行)(2009年3月) 附件5:安徽工业大学博士后岗位招聘方案(2009年3月)                          二○一一年四月     附件1:工作日程表
类别 受理报名日期 考核日期 发布录用公告日期 学术领军人才 不限 待定 待定   博士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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