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我区各街道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部分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对象为2008年5月以后至2011年8月以前毕业,目前尚未在公办学校正式就业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和符合我区招考条件的福建省范围内公办幼儿园正式教师。
二、招聘职位
拟公开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20人。考生分A、B、C三类,A类考生系指2008年6月以后毕业,尚未在公办学校正式就业的往届师范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B类考生系指2011年毕业的应届师范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C类考生系指已在福建省范围内公办幼儿园正式任教的骨干或优秀教师。此次招考职位分布如下:A类考生招考5人,B类考生招考8人, C类考生招考7人。
三、报名条件
A类考生:
(1)福建省生源,2008年以后毕业,尚未在公办学校正式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高等院校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在幼儿园任教一年以上经历。
B类考生:
(1)福建省生源,全日制师范类高等院校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C类考生
(1)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目前为福建省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幼儿教师;
(3)具有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被评为设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4月23日。
2、报名地点: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区政府公务大楼主楼203),联系电话:0595—22508503。
3、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时A类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能证明生源地的户口簿、幼儿园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或聘用合同)及其它须举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B类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学校出具之待发证明)和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之待发证明)的证明、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能证明生源地的户口簿及其它须举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C类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公办教师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与聘任书及其它须举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80元/人,考生按A、B、C三类分开报名。
(2)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区分管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教育工委、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教育局有关领导组成“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 “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报经“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发给报考教师考试准考证,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考生请于4月26日到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 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二轮组织考试。第一轮考现场书写教案(满分100分)。第二轮现场考三项基本技能(指讲故事、钢琴、蜡笔画三项基本技能,三项总分100分,其中讲故事占40分、钢琴、蜡笔画各占30分),第二轮考试按A、B、C三类分组进行。
2、“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第二轮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第一轮人数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人选,此类考生的第二轮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予聘用;若仅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职位,该考生的第二轮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予聘用。
3、第一轮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4月27日上午8:30~10:00。考试内容为根据从省定幼儿园大班语言教材中抽取的课题,现场书写教案,时间90分钟。
4、 第二轮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4月29日。上午7时30分开始签到。按考生类别分组,考试内容为三项基本技能(讲故事、钢琴、蜡笔画),考试顺序为(1)蜡笔画(现场统一命题,时间60分钟,上午8:00-9:00),(2)钢琴(自选曲目、不超过5分钟/人,上午9:15-12:00),(3)讲故事(现场统一命题,不超过5分钟/人,下午2:30-5:00),各科考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考生总成绩排名5月20日下午18时公布。
5、第一轮考试设评委7人,第二轮考试按A、B、C三类设三组评委,每组评委7人;考试时评委独立评分,7位评委的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考生该项考试得分。
6、考试地点:丰泽区实验幼儿园
六、加分:
1、此次招聘,丰泽区生源的考生可享受第一轮成绩加5分的照顾。
2、考生本人若近5年在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省以上专业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舞蹈比竞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可享受第一轮成绩加5分的照顾;获得个人二等奖的,可享受第一轮成绩加3分的照顾;获得个人三等奖的,可享受第一轮成绩加2分的照顾。
七、体检
报考教师体检安排在第二轮考试结束后,体检标准采用2011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若因怀孕等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亦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聘用
1、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根据两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含加分)+第二轮考试成绩)÷2),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A、B、C三类考生的拟聘用人选(区教育局将分别根据A、B、C三类考生的成绩及个人志愿,统一安排到区第四中心幼儿园教师、第五中心幼儿园、第六中心幼儿园任教),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区教育局将按程序分别报经“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区调配领导小组及区委研究同意后,作为公办教师予以正式聘用,若已确定聘用考生放弃聘用资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体检合格的考生依次递补。
2、此次聘用的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师,必须在所在街道中心幼儿园工作满5年以上才能流动。
九、本公告由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市丰泽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