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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4-15  点击量:2230次  分享至

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教 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是陕西师范大学承担的国家985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单位。建设目标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中心建设投入经费 2000多万元,实验室面积及科研用房面积等共计3770平方米。中心具备良好的教学实验条件及办公环境,拥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目前,中心有专、兼职人员等共计18人,为加强中心的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有重点、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做好人员补充工作,经学校同意,2011年中心教学科研人员补充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科 学历要求 心理学或课程教学论 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㈠参加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善于与人团结协作,热爱教书育人和管理工作。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研究生毕业学校原则上是“211工程”或“985”高校。 4. 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㈡参加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 2.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国家六级或相当水平;同等条件下,GRE、托福、雅思等外语成绩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要求者优先考虑;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且能熟练应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和国际交流。 3.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不超过50周岁。 (三)其他要求 中心的一大特色是面向中小学的教师培训和教学指导,因此,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需具备下述条件: 1.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好的科研组织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教师教育或基础教育等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水平,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2. 掌握科学的教育研究方法,能够进行实证的研究,具有培训中小学教师和指导基础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和能力以及有国外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1年4月12日,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 2.2011年4月30日前应聘人员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到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应聘申请表》。西安市应聘者于2011年4月30日前送交至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雁塔校区教学一楼218室),同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面退还,复印件留存。外地应聘人员将相关证件电子化后发送至邮箱:wubaojun589@163.com 3.2011年5月上旬,资格审查,并安排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外地应聘人员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面退还,复印件留存。 4.2011年5月中旬,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并提交学校审批。 联系人:武宝军 联系电话:029—85303532 E-mail:wubaojun5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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