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11-03-03 点击量:7726次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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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招聘教师信息
一、招聘岗位 2011年计划招聘中职、中专、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小学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实验员、电教员、图书管理员、校医、财会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毕业生(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09年、2010年毕业生) (二)在职人员 (三)2008年9月1日前已在禅城区教育局备案的、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在职教师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必须对口;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限为2011年8月31日)。2008年9月1日前已在禅城区教育局备案的、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不受本条件限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职专业课教师 (1)毕业生 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须持有相应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在职人员 ①在职专业课教师 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初级以上职称和高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②企业人员 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实践经验,具有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2、中专、普通高中、初级中学专任教师 (1)禅城区生源毕业生 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非禅城区生源毕业生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毕业生或具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聘者须持有相应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在全国2A以上的体育类重点院校、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应聘体育、艺术类专任教师。 (3)在职专任教师 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参加工作时间五年以内的具有初级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在六年以上的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被区级(含区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区级劳动模范、先进劳动者等荣誉称号或者现在受聘为区级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教辅人员 (1)实验员 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2)电教员 ①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计算机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网络管理、网站开发及电视节目制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②熟悉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站建设,能够排查计算机常见的软硬件问题和网络故障,具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 ③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对多媒体设备有一定的了解,有摄像、摄影的基础。 (3)图书管理员 ①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师范院校毕业生为主; ②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独立判断和处理计算机一般的系统故障,并解决处理系统较复杂的问题,能够排查计算机常见的软硬件问题和网络故障,具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 ③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并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校医 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独立坐诊的能力,掌握青少年保健知识,能胜任学校校医室工作,如同时具备助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的,同等条件优先。 (5)财会人员 禅城区户籍。具有国民教育系列财经管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学历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且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财务软件应用技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4、小学专任教师 (1)毕业生 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在职人员 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参加工作时间五年以内的具有初级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在六年以上的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被区级(含区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区级劳动模范、先进劳动者等荣誉称号或者现在受聘为区级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5、临时聘用专任教师 1、2008年9月1日前已在禅城区教育局备案的代课教师,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同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中职、中专、普通高中、初级中学的需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的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在禅城区连续代课年限5年以上的,每5年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四、招聘办法 招聘信息首先发布在禅城教育网(www.ccjy.cn)、各大高校就业网。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上课(含心理测试、技能测试)、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体检和正式录用。招聘过程的每一环节为淘汰制。总成绩以100分计算,笔试、面试、上课(含心理测试、技能测试),分别占30分、30分、40分(应聘教辅人员的笔试占30分、面试占30分、考核占40分)。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现场报名,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毕业生:2011年佛山市禅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禅城区生源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009年、2010年的毕业生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成绩表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小一寸免冠同版彩色近照2张等。 在职人员:2011年佛山市禅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小一寸免冠同版彩色近照2张等。 临时聘用专任教师符合条件报考的除提供在职人员所需材料还须提供镇(街道)宣教文体局(或区直学校)出具的任课及教龄证明。 2、现场报名时间:3月12日-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一律不退回。 3、现场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禅城区同济东路) (二)资格审查 区招聘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于3月17日在禅城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实验员、电教员、图书管理员的笔试内容为师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及职业能力等知识);应聘校医的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应聘财会人员的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基础知识。笔试的时间为2小时。 1、时间:3月20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待定 (四)面试 笔试后,依笔试成绩高低,1个招聘岗位确定6人参加面试(如少于6人,由区招聘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人员名单于3月28日前在禅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1、时间:2011年3月30日、31日 2、地点:待定 (五)上课(含心理测试、技能测试) 面试后,依笔试、面试成绩高低,1个招聘岗位确定2人参加上课。上课人员名单于4月2日在禅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上课(含心理测试、技能测试)。 1、时间:2011年4月6日—4月8日 2、地点:待定 心理测试、技能测试相关测试细则另行公布。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依笔试、面试、上课、加分合计总成绩(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70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个招聘岗位确定1人为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 按用人单位上报名单确定拟录用人选,在禅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体检 由各中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条件要求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正式录用 区教育局对拟录用人员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正式录用,办理接收、调动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以下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一)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短缺专业人才。 各学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招聘信息中公布的时间为初定时间,如有变动以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工作受区中小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2341155。咨询电话:8234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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