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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02-23  点击量:3984次  分享至

黄陂区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1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的招聘方案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陂区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

(一)中学教师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009年、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2011年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获得学士学位并具有省级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二)小学教师

2011年应届和2009年、2010年往届高校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人员(仅限黄陂区生源);2011年应届及2009年、2010年往届高校本科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4.具有相关学段教师资格证。尚未认定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笔试和面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能派遣;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取得全省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核合格证,方可报名。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中学教师

(1)年龄在2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初中教师除外),计算机二级水平(理科类)或课程考试合格(文科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湖北省(含全国其它省级)派遣资格。

7.小学教师

(1)年龄在2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专科学历报考人员,为本城区生源的高校小学教育专业中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和中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相同。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我区今年共招聘教师30人,其中高中教师18人,初中教师8人,小学教师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下表。

招聘学校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区一中盘龙校区(5人) 语文 1
数学 1
化学 2
生物 1
区二中(4人) 历史 1
体育 1
区二中 信息技术 2
区三中(2人) 英语 1
历史 1
区四中(2人) 生物 1
政治 1
区职校(4人) 电子电器 1
数控技术 1
旅游服务 1
物流服务 2
祁家湾四黄中学(3人) 语文 1
体育 1
数学 1
李集泡桐二中(2人) 语文 1
英语 1
六指甘棠中学(2人) 物理 1
生物 1
蔡店中学(1人) 语文 1
所属农村小学(4人) 英语 3
体育 1

四、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要求见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相关文件。

五、面试的实施

1、面试在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监督下,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高中初中招聘教师的面试由各用人学校组织实施,小学招聘教师的面试由区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

2、各用人学校要结合区教育局制定的招聘工作方案和面试实施方案,制定出本校的面试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确定的程序、办法、规则、评分标准、计分办法和纪律要求开展面试工作,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参加面试的评委教师应由具备中高及以上职称(小学应具有小高及以上职称)、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教师组成,每科的评委教师不少于5-7人。评委教师要当场评分,并在量化评分表上签名认可。

六、录取办法

1、各用人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在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造册,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区教育局。

2、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再根据各学校各学科的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聘人员。

3、对少数应聘人数较少的学科,如果应聘对象试讲效果不好,学校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且明确不予聘用者,区教育局将对学校该学科的招聘计划进行调整。

七、时间及工作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2011月2月21日 市人社局发布招聘公告  
2月22日至2月28日 应聘对象网上报名,区人事局、教育局审查应聘申请

 

(报名时间截止28日12:00)

 
3月3日至3月7日 应聘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  
3月16日至3月19日 应聘人员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3月20日 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  
4月10日前 市人社局发布笔试成绩  
4月11日至4月14日 区教育局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月15日前 区教育局召开部分学校校长会,布置招聘新教师面试工作
4月18日至4月30日 组织面试工作
5月5日至6月10日 组织体检、考核、公示招聘结果、办理新进人员手续
7月 1、聘用人员到武汉市汉师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岗前培训通知;

 

2、聘用人员参加武汉市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

3、聘用人员持协议书、相关证件到武汉市汉师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正式派遣手续,并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公开招聘教师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科具体做好招聘的相关工作,局纪检、监察室参与监督。各用人学校要成立面试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2、严明纪律。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面试考核是一个重要环节。各用人学校要认真挑选学科评委,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要求,严格量化评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自觉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增强面试工作的透明度,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在面试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应聘对象的聘用资格。

3、统筹安排。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把握招聘政策,做好每个工作环节。一是各用人学校要营造良好氛围,对参加面试应聘的对象要热情接待,提供便利;二是要做好学校的对外宣传和对应聘对象的就业指导工作;三是要加强管理,确保应聘对象在面试期间的安全。

                              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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