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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1年专职行政人员招聘(限应届毕业生申

发布时间:2011-02-23  点击量:1752次  分享至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1年专职行政人员招聘(限应届毕业生申请)
 
本院公开招聘行政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1.岗位:
1.1项目助理、行政助理;
1.2 中、英文文秘。
2.应聘资格
2011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规定的其他资格。
3.任职条件
3.1 出色的中、英文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3.2 责任心、细心、条理清晰、对工作任务有敏捷的领会力;
3.3 热爱教育事业;
3.4 有以下特长之一者优先录用:
(1)网站设计和后台管理技能;
(2)财务管理经验或者财会教育背景;
(3)出色的写作能力。
4.程序
4.1 登陆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gate.cupl.edu.cn/eapdomain/ViewNote?nid=58424&pid=3024&ptid=2&unchecked=true, 按照相关要求下载、填写和递交申请表格,注明申请单位为"中欧法学院"。
4.2 登陆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网站:http://www.cesl.edu.cn 下载"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求职表";将邮件和附件名称均命名为:姓名_求职_行政人员/文秘;将申请表发送到:fangliufang_cesl@cupl.edu.cn
4.3 等候中欧法学院面试通知。
4.4 面试合格后,到中欧法学院实习1-3个月,实习期间每一工作日补贴人民币100元。
4.5 实习期满之后,进行实习评估。
4.6  评估合格者,与中国政法大学签定为期三年的"人事代理合同",落实留京户口指标,并依合同约定之条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5.待遇
5.1 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之后,中国政法大学按照统一标准确定工资等级、医疗保险和其他待遇。
5.2 中欧法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在工资之外,每月另行给予补贴。
5.3 "人事代理合同"期满而未续聘,应自行调出中国政法大学或者列入中国政法大学待岗人员。
6.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3月1日。
7.咨询邮箱: fangjuan_cesl@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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