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2月直接考核招聘初中语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2-22 点击量:1749次 分享至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2月直接考核招聘初中语文教师公告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 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暂行办法)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杭州市文海实验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直接考核招聘初中语文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4、身体健康,高级职称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须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管委会西楼二楼219室) 2、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日(9:00-11:30;14:00-17:3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次招聘采取现场 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1)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采用面谈、上课等形式。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东部 人才港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86871715 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材料清单 1 个人简历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 初始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普通话、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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