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启事
发布时间:2011-02-15 点击量:1719次 分享至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学校类别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合计 小学 11 6 1 1 19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含民办学校中原公办身份的教师); (二)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获得过县级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二等奖、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教学业务荣誉(教学大比武和优质课所获荣誉应与所任教学科相对应);地市级以上示范性学校的学科教研组长等骨干教师;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就学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教师; (五)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年龄和学历均可适当放宽; (六)户籍不限。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⑴现场报名:2月9日-2月28日到台州市教育局12楼人事处报名(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联系电话:0576-88582703; ⑵信函报名:即日起至2月28日,邮戳时间不迟于2月28日,邮编:318000。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由台州市教育局确定是否继续选调。 2、报名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二寸彩色近照一张。 3、现场确认:以信函方式报名的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报名者需于3月4日携带原件到市教育局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主要考核课堂教学水平、能力,采用模拟上课、面试的方式进行。 省特级教师、地区级及以上名教师、教坛新秀、优质课或大比武一等奖获得者,满足基本条件的,可视情况直接选调。 (三)体检和师德考察 业务考核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师德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调的依据。 (四)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市教育局同意、市人事局核准,办理调动手续。 四、优惠政策 选调教师能在学校服务8年以上者,省特级教师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省级教坛新秀、省教学大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市级名师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引进省特级教师在有房源和符合房改政策的前提下,优先解决住房,市级以上名师优先列入经济适用房享受范围。 台州市教育局 2011年1月31日
因台州经济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选调一批教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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