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新梓学校2011年招聘中学语文教师启事
发布时间:2011-02-14 点击量:4383次 分享至
深圳市龙岗区新梓学校2011年招聘中学语文教师启事
为解决学校教师不足问题,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我市临聘教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8号)精神,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学语文学科教师1-2名。
一、招聘工作原则
本次临聘教师公开招聘将严格执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职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服从工作安排,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具有胜任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身体健康;
3、取得教师资格证;
4、学历要求中学教师本科及以上(起点学历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对应;
6、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有中学高级职称者年龄也适度放宽)
7、同等条件下户籍人员优先。
三、招聘范围
初中语文教师 1-2名
四、招聘程序:
1、接受报名
2011年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2月12日上午9:00—12:00前将以下资料送交学校行政办(A楼四楼):
(1)个人简历(个人学习、工作经历,近年工作业绩以及家庭情况等);
(2)资料复印件(身份证、计生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3)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考试(须带本人身份证)
笔试时间:2011年2月12日下午2:00-4:00
模拟上课、综合面试时间:2011年2月12日下午4:00-6:00
3、公布成绩及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①2月13日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布成绩;
②按笔试占40%、模拟上课30%、综合面试占30%计算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4、办理聘用手续
成绩公布后,学校将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丰田路23号
邮编:518116
联系人:刘老师
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5-84887919
新梓学校
201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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