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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1-02-09  点击量:4493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教育发展步伐,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定于2011年2月12日举行教师招聘会,面向全国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1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并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6年4月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学科及名额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政
治 历
史 物
理 化
学 地
理 生
物 美
术 音
乐 心理学 
 
 
网络设计 合

小学教师 1 1 1                   1 4
初中教师  5 5 4 2 2   4 1 2   2  1 1 0   29 
高中教师  2 1 1  0 5  4 7  22   12  6 6 1   67


招聘的具体岗位附后。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2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二)报名地点:廉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廉江市廉江大道北)。
    (三)报名手续:
    1、须本人填写报名表一份(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相片两张;
    3、交验身份证;
    4、交在读学校证明、学习成绩(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各项获奖证明;
    5、交教师资格证或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以上3、4、5三项材料须附复印件各1份。报考层次分为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同一考生可志愿两个学校,但只能报考同一层次的一个学科,兼报无效。应聘人员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政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束时发放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一)面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这次招聘只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竞聘。面试分试讲、现场答辩两个环节进行,成绩均实行满分100分制。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现场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应聘人员未达到总成绩的合格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1、面试时间、地点:2011年2月13日面试,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时到廉江市第三中学面试地点集中并领取准考证。
    2、面试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签订就业协议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高中、初中和小学三个层次各学科岗位的招聘名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的可当日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具体办法为:各层次各学科分别按第一志愿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与所志愿的学校签订,额满为止;如第一志愿人员不足招聘名额时,再按第二志愿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与所志愿的学校签订,额满为止;对缺额的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对服从调配的人员进行统筹安排。如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对空缺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三)体检。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粤教继〔2007〕14号)。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四)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公示。面试成绩、体检人选名单及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对象名单,将按相关规定在廉江市教育网、廉江市人事网进行公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公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人员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拟录取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聘为公办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按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公办教师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纪委监察局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有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录廉江市教育网站、廉江市人事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条款由廉江市人事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廉江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
    0759-6684339(市教育局人事老干股);
    0759-6623163(市人事局);
    投诉电话:0759-6688505(市教育局监察审计股);
    0759-6623291(市人事局)。
    廉江市教育网站网址:http://ljjy.zhjedu.cn
    廉江市人事网站网址:http://Ljrs.lianjiang.gov.cn
    附:《廉江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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