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2011年教师、职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1-27 点击量:2653次 分享至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事局 为全力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热爱学生,具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三)具有良好的为人师表的气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2月20日前将下列要求的报名材料以挂号形式邮寄至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501室,信封上务必注明“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以温州邮局收到的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贴报名表上,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经历证明材料。符合有关岗位应聘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提供上述材料时,户籍证明请提供入学前的户籍,学历证书请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者将以短信或在温州教育网上公布的形式告知,考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资格终审,否则取消资格。 四、考录程序 (一)组织考核 特色项目教师招聘采用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和上课的形式,各项分数权重分别为50%、20%、30%;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采用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和上课的形式,各项分数权分别为30%、30%、40%;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师训员采用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的形式,各项权重分别为70%、30%;会计、网络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招聘采用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的形式,各项权重分别为40%、30%、30%;校医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各项分数权重分别为60%、40%。 以上考核分数均以百分制计算。笔试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特色项目教师和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师训员为专业技能考核)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招录人数的3倍进入下一轮考试。届时将以短信或温州教育网上公布的形式告知。 (二)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择优选入,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 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一周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并享受学校(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如不合格,予以解聘。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 温州教育网址:www.wzer.net,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577-88636501。通讯地址:温州市龙方路市21中学内,邮编:325027。 附件下载 1.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需求 2.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 --------------------------------------------------------------------------------
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通告
有关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附件1)。
(三)资格审查
主题词:教师 招聘 通告
抄送: 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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