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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专业领军人、骨干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1-24  点击量:1922次  分享至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艺术设计类高等职业院校,具有五十年办学历史,是全国唯一一所艺术设计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全国20个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学院以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为契机,开展新一轮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创新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和《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已被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学院将通过5年时间,投资2亿元人民币,建设上海一流、全国领先、具有国际视野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高地。 
  现因学院综合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学需要,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发[2009]45号)文件要求,定于2011年1月下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专业领军人和骨干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主要面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环艺设计、服装设计、数码艺术、工艺美术等专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五年以上企业领衔完成设计项目的经历;在近三年内有领衔完成的设计项目,且单个项目预算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3.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有效整合、集聚社会资源。 
  4.近三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一项以上,或带领团队在全国性、国际性设计大赛入围或获奖一项以上,或获得国家专利并被企业购买一项以上,或主持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一门以上,或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中担任子项目负责人。 
  5.具有设计专业或高等教育高级技术职称,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国(境)外设计院校专业进修经历。 
  6.外籍知名设计专家。 
  以上条件,第1项为必备,第2—6项选其一。 

  二、招聘时间和方式 
  (一)招聘的时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领军人和骨干教师,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中华英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2011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 
  (二)招聘的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领军人和骨干教师采取面试方式。主要采取工作资历审查、教学理念交流、专业技能考核、沟通能力测试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21日至2月28日。 
  2.有应聘意向者请以邮件方式交递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证、职业资格证及其他职业能力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经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 
  2.要如实提交应聘材料,提供的任何履历、文凭、自荐或推荐材料、证书等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一)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全程的领导工作。 
  (二)面试的方式 
  1.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的方式主要采取工作资历审查、教学理念交流、专业技能考核、沟通能力测试的方式,对应聘面试人员做出评价,并按考核情况依次进行排序。 
  3.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接受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者,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二)政审 
  应聘人员面讲合格后,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21世纪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部门批准或备案。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领军人和骨干教师,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69977820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201808          邮箱:gymyhr@163.com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11年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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