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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11-01-20  点击量:3485次  分享至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为支持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9名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⑤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⑥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到高等院校组织招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提交相关材料报名,联系人:李立新、龙晓幸,电话:2100300。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1月26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需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及以上“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来源:gaoxiaojob.com 
五、招聘选拔方式及原则
考试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但考生试讲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入围体检。
同一职位有不同学历学位层次人员报名的(即既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又有本科学历学位),按照先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再本科学历学位的顺序依次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具体招聘选拔实施办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其报名情况,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相关规定制定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招聘考试考核工作于2011年2月1日前全部完成。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或试教,以面试或试教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进行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政审(考核)方式严格按《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政审(考核)的规定进行。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⑤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⑥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⑦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4、被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七、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1、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正式干部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3、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八、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人员全程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我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处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2100300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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