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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2011年高校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10-12-24  点击量:3872次  分享至

广西师范学院2011年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高校专任教师

  岗位工作:教育科研

  能力要求: 按照学校的要求和教学工作计划,为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开展教学和指导,开展有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完成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的教学质量、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等工作。要求具备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在学术方面有专长,在科学研究方面有较厚实的基础。

   引进优惠待遇: 一次性发给安家费 3 万元,并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 2 万元、理科 3 万元,按科研项目申报及管理使用;一次性提供购(租)住房补贴 6 万元,在学校服务满 10 年,所提供购(租)住房补贴归个人所有

 

专业

学历

数量

对外汉语

博士

1

体育学

博士

2

物理学

博士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

2

通信与信息系统

博士

2

教育技术学

博士

2

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方向)

博士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

2

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方向)、行政管理

博士

2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方向)

博士

1

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

博士

2

课程与教学论

博士

3

数学(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基础数学方向)

博士

2

社会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

3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博士

3

外国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

博士

2

海洋科学

博士

1

有机化学

博士

1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博士

1

新闻传播学

博士

2

 

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对应聘教师岗位者应具备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对应聘教辅岗位者应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5、要求具有全国统招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外语一般要求通过国家六级以上考试;计算机一般要求通过国家二级以上考试,要能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


 
招聘办法及相关事宜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至 2010 年 11 月底,符合我校招聘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下载《 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 (附件 2 ) 进行填写(所填内容要求必须真实),另需向人事处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自荐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反映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科研及获奖等情况详细材料);教学、科研情况简介(附本人的学习简历,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从事的教学任务,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详细材料,提交 1-2 篇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论文);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证书原件在面试时进行核实);进校后的工作设想及对工作、生活方面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后转各具体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后,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列入面试、试讲名单做出决定,并将考核事项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办法

对应聘教师岗位者由各教学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和试讲,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内容包括面试对象自我介绍和回答考核小组专家提问,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仪表形象、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个人专长等;试讲时间约为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环节,考察试讲人员是否具备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对应聘教辅岗位的人员采用面试、笔试、岗位能力测试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要求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素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人事处在广西师范学院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7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出商调函,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相关部门,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聘用合同的签订

受聘人员到学校工作后,由学院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加盖学校公章。聘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聘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办理了入编手续的享受在编人员待遇,暂不能办理入编手续的,参照同类人员待遇处理,新受聘人员都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达到我院人才引进要求和条件的高层次拔尖人才,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聘后管理

受聘人员被聘用后,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制度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学院考核合格,享受待遇按上述第八条办理。

受聘人员到学校工作后,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 违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江老师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 175号 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001   

电话。传正:077193908854  Email:tensc@qxtc,edu,cn

学校网页:http://www.gxtc.edu.cn
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职称

 

出生年月

 

婚否

 

身高

 

外语水平

等级

 

计算机水平等级

 

最高学历

 

所学专 业

 

毕业时间学校

 

应聘

岗位

 

联系电 话

 

电子邮件

 

个人学习工作简历

 

 

 

科研或获奖情况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资格审查结果

 

 

 

 

        

是否进入面试考核

 

 

 

 

        

注:该表仅供符合我院需求计划者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并保证对所填内容负责;符合我院需求计划者需提供详细求职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筛选后再另行通知是否列入面试考核名单。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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