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关于公开选聘辅导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12-10 点击量:1972次 分享至
浙江海洋学院关于公开选聘辅导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我校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从2011届应届毕业生中公开选聘辅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心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专业基本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校学生会部长以上或院学生会副主席以上学生干部); 5.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 7.毕业于985高校或211工程大学。 二、招聘名额:6人。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报名,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流程是: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笔试→面试→体检→公示→任用。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2月19日) 报名相关材料如下: ① 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浙江海洋学院2010年辅导员应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 2.资格审查(2010年12月20-24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通知初选通过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3.笔试和面试(12月25日-26日) ①对初选通过的应聘者统一进行笔试(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校内,笔试前校验各类证书原件)。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学生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按选聘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岗位工作应有的综合素质与基本能力,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4.体检(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由学校统一安排到相关学院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新聘任辅导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协议: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 2.新聘任辅导员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3.参加工作后前两年必须入住学生公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80-8180918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教学楼一区226办公室 邮政编码:316000 E-Mail: xuling@zj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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