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增强学校办学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第6号令)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一、人才招聘工作原则
1、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2、坚持条件,把握标准;
3、优化结构,按岗聘用;
4、规范程序,过程透明。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0名(招聘岗位、部门等详情请见附表)。如果所在部门缺兼职辅导员或需要支教,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首先安排从事3年政治辅导员或支教1年。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人员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者,正接受纪律审查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者,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且五官端正;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表);
5、招聘博士教授(含副教授)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1)教授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1966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博士、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1971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应聘者若属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及其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近3至5年有不间断的科研成果产生。核心期刊论文不得少于3篇,其中,重要核心期刊论文或属于CSSCI,EI,SCI检录的文章不少于2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同时提供能代表自己最高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1—2件。
(3)至少能承担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2门。
6、招聘硕士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1)毕业于211或985重点大学;
(2)属于学术型全日制2011年应届普通硕士毕业生(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外语水平过六级(英语专业达专业八级),艺术、体育类学科适当放宽;计算机过国家二级,专业成绩为优良。
(5)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作品)2篇(件),其中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作品)1篇(件)。外国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类学科不得少于2篇(件)一般期刊学术论文。以上均要求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
7.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五、待遇
(一)院士
1、免费提供200平方米全装修住房一套,赠送车库使用权,在校全职工作满八年后,拥有该住房的所有权。
2、安家费100万,科研启动费80万。(币种为人民币,下同)。
3、提供学科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4、免费配送电脑、安装电话,配偶随调。
5、在受聘学科带头人期间享受每年30万元的岗位津贴;为其配备助手,组建学科团队。在学术休假、出国、招收研究生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在团队组建,科研经费使用,内部分配上有一定自主权。
6、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职称)教师一致。
(二)教授待遇
1、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
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指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
购房补贴25万元(工作至少八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享受学校经济适用房政策待遇。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10万元,其他学科8万元。配偶随调。
2、教授(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购房补贴18万元(工作至少八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享受学校经济适用房政策待遇。学校暂时提供2年的70-90平方米过渡房(或发放6000元/年房租费用),2年之后需要继续租用的,按照市场价格支付房租;安家费为7万元;科研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4万元;配偶可随调。
(三)博士
1、数学、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电子技术、机械工程、环境科学工程、计算机科学、管理学、体育科学、艺术学、建筑学等11个学科专业。
购房补贴12万元(工作至少八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享受学校经济适用房政策待遇。学校暂时提供2年的60-80平方米过渡房(或发放5000元/年房租费用),2年之后需要继续租用的,按照市场价格支付房租;安家费5万元(具有副教授职务的博士、留学归国博士为7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4万元,其他学科3万元。配偶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的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2、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民族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他学科专业。
购房补贴10万元(工作至少八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享受学校经济适用房政策待遇。学校暂时提供2年的60-80平方米过渡房(或发放5000元/年房租费用),2年之后需要继续租用的,按照市场价格支付房租;安家费4万元(具有副教授职务的博士、留学归国博士为6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3万元,其他学科2万元。配偶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的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除院士外)的服务期至少为八年;如系夫妻同时应聘,除购房补贴只享受较高一方的标准外,其余待遇分别享受。
(四)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待遇
动漫专业的硕士毕业生一次性住房补助1万元,科研启动费5000元。日语、法语、德语专业的硕士毕业生一次性住房补助5000元,科研启动费5000元。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学术报告、面试、试讲、即兴演讲、考核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三峡学院201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附本人简历一起发至人事处电子邮箱sxxyzjk@163.com(邮件标题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人才层次(博士或硕士)、专业、毕业学校、姓名、应聘部门)。
联系人:孙老师佟老师
电话:023-58105886
(二)资格初审《重庆三峡学院201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校人事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的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我校通知持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到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由用人部门与人事处根据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得少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初步名单。
1、应届硕士毕业生持身份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六级(专业八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
2、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
(四)考核办法
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由重庆三峡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按分数多少推荐。
1、教授、博士考核
采用作专题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核,讲题自拟,时间60—90分钟。
2、专业教师(含副教授)考核
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学校人事处委托同行专家事前准备题库,讲课前2小时到人事处专技科现场抽题准备,时间20—30分钟。
(五)预录
按照招聘名额的1:1.5的比例,由用人部门与人事处共同研究,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
(六)体检
被预录人员需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报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学校不予接收。
(七)政审
对应聘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组织审查,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的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并将相关材料送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八)公示
对拟录人员,由重庆三峡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录用姓名、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由重庆三峡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由重庆三峡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三峡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