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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基建工程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0-12-01  点击量:3020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经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同意,现招聘基建工程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本次拟招聘岗位数量2个, 主要岗位职责:负责做好施工前办理各类合同的初步审核、审批、鉴印等准备工作;负责土木工程设计图纸技术及深度审查;负责土木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责土木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方位监督;参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保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聘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有一定的独立管理工作能力,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
3.具有工民建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4.具有三年以上工程施工、安装、招投标管理、认质认价等有关基建工作经验。
5.能熟练操作和使用各类建筑工程设计、管理软件。
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发布公告。2010年11月26日,公布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及特殊要求。
     2. 应聘人员报名。2010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符合应聘条件和资格并自愿应聘的人员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住宅建设办公室岗位应聘登记表》,填写好的登记表于2010年12月15日下午4:00之前送交至住宅建设办公室(雁塔校区办公楼318室,电话:029-85303373   董老师),同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原件审核完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如无特殊说明应聘材料均不退还。
3.资格审查。根据应聘条件和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若两周内未接到面试通知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4.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聘用方式
应聘到岗人员均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有关我校人事代理制度的相关政策,请登陆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查阅《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聘用人员在住宅建设办公室工作。住宅建设工作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转校基建等部门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聘期内,学校若有政策调整,按新的聘用办法执行。
五、本招聘通告由陕西师范大学住宅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住宅建设办公室岗位应聘登记表.doc
                         陕西师范大学基建处
                         陕西师范大学住宅建设办公室
                         2010年11月26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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