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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考试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11  点击量:3521次  分享至

贵州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辅导员简章
 
 
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和优化辅导员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人员需求实际,我校决定公开招聘大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不断推进我校招考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本次公开招考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学生工作辅导员3名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5、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17日。
 2、报名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者,由资格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同时收取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6、准考证的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0年11月18--19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
1、时间:2010年11月20日上午8:30
2、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
六、面试
1、时间:2010年11月21日下午2:00。
2、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
七、考试程序
本次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遵义医专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试卷在考前由纪检监察人员在相关专业专家库中随机按比例抽取1名考官出题,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命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参与试题命题的人员实行入闱管理。面试试题由考官组开考前30分钟现场出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闭卷考试。重点包括政策水平、知识结构、综合分析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应用及表达能力和处理学生工作相关问题的能力等。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
(二)面试。重点考核逻辑思维、计划组织、分析决策、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和解决学生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15分钟。
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具体人员在纪检监察、人事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临时抽签确定,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考官组在开考前30分钟出题,现场打分。
八、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可从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九、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学校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写出考核(政审)材料。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考核(政审)。
十、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学校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市人事部门,由市人事部门在遵义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人事部门会同学校按规定进行调查。
十一、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十三、本招考简章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8920152 (遵义医专人事处)
0852-8928311 (遵义医专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2-866265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2-8935019 (遵义医专纪委)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0一0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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