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2008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6-27 点击量:72766次 分享至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遵市人发〔2007〕6)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报遵义市人事局批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部分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纪律要求,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县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监督,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遵义县户籍省内外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县安监局矿山救护队的考生不限户籍;报考县残联特殊教育学校的考生放宽到遵义市户籍。
(二)报考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因辞职、被辞退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全县县直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新增人员2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人,管理人员3人 (《遵义县2008年县直事业新增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后)。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条件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9日-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遵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须知:
①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2008年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暂无毕业证书的,持学校毕业证明、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②报名及考试费150元(参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人通字〔1992〕98号文件)。
4、每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应达到3:1,个别职位达不到3:1要求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向社会公布。
5、《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08年7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6、加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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