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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2009年公开招聘图书馆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09-01-07  点击量:78431次  分享至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2009年进人计划,特制定我单位200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我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喜文(遵义市图书馆馆长)     副组长:秦  勇(遵义市文化局纪检组长)             李  智(遵义市人事局录调科科长)      成 员:周海、张涛 、陈庆苏、王晓兰、杨铭、陈旭、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1、遵义市图书馆技术部工作人员一名(01岗位)。     2、遵义市图书馆借阅部工作人员一名(02岗位)。(详情见附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本市户口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章守纪,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08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在校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 1 月 13日至 15 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报名地点:遵义市图书馆(遵义市人民路九节滩)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遵义市图书馆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及比例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招考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同意报考印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审查通过的考生,按每人6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领取。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份,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范围包括:   1、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成:共设5人,由市人事局、市文化局、招考单位及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本岗位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   (三)命题    笔试及专业测试的出题,采取入闱封闭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按50%折算总成绩。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经遵义市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图书馆招考办公室统一部署。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08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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