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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人事局渝中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发布时间:2008-12-05  点击量:70664次  分享至

渝中区人事局渝中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计划内2009年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招聘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大学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普通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体育学科;职业中学数学、计算机、数控、护理、汽修、劳动技术学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学科和幼儿园教师共计110人。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3年12月1日后出生;   5.符合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应聘中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渝中区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小学、幼儿园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渝中区以外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小学、幼儿园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8.本科毕业生须取得英语CET四级(英语专业须专业英语四级,艺、体类须英语三级)证书或者英语CET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计算机二级(文科类须一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证书;专科生须取得英语三级(英语专业须CET四级或者英语CET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证书;   9.师范生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紧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到规定比例。   应聘者于2008年12月9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渝中区中小学、幼儿园2009年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渝中教育网www.yzedu.com下载填写并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学校推荐表、各类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渝中区教委人事科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招聘职位见现场通知)。   具体事宜请登陆渝中教育网(www.yzedu.com)查询   电话:(023)63835424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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