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事业单位公办学校

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10-11  点击量:73746次  分享至

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第四季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个事业单位的38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本次考试公共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事宜如下: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08年10月10日上午8:00至10月15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各单位(具体见一览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录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附件1)。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10月19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报考人员户籍属四川“5.12”地震重灾区的,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户籍属四川“5.12”地震重灾区的报考人员由其所在学校或所在地出具证明原件,于10月19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后同)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事局新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工作日(如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得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08年10月28日9:00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的部分内容。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2)、 “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市级主管部门。       (二)专业科目测试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岗位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特别提醒: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须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专业科目测试报名。详见《一览表》。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初定于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一览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09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