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推进“固本强基”战略和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开考试、考核后,择优选调8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区委组织部行政编制综合管理岗位1名、区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1名、电视片编辑制作岗位1名;区委宣传部行政编制综合管理岗位2名;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1名 (以上事业编制均为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区委统战部党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岗位2名。
共选调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范围
区域范围: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家住重庆主城区的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职级范围:正科级及其以下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七级(原四级)及以下职员或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
编制范围:报考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行政编制综合管理岗位的人员,需现为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区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电教中心事业编制电视片编辑制作岗位、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的人员,需现为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选调后使用参公事业编制);报考区委统战部党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岗位的人员,需现为行政、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选调后使用事业编制)。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2.历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
4.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资格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九龙坡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8年6月5日至6日。
地点:中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人:鲁玲 联系电话:023-68781113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对政治面貌、任职、编制等方面情况的证明材料和有关任职文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登记照2张(报考区委组织部的还需提供个人撰写的调研文章1篇、经验性信息1篇)。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受委托者身份证件及委托人委托证明。
报名费:共100元。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名额达不到5:1比例的,递减拟选调名额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若仍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该选调岗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经选调单位与其衔接后,可另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根据本方案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定于2008年6月10日在重庆九龙坡党建网(网址:http://www.jlpdj.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共100分。笔试科目:申论和命题公文,各50分。
2.面试。面试共100分。面试人选按选调岗位名额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科目: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各50分。
3.其他辅助项目。报考区委组织部且进入面试的,要进行心理测试,分析干部心理特征。报考区委组织部电教中心电视片编辑制作岗位的,还将进行摄影摄像、非线性编辑、电视专题片制作等测试;报考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综合管理岗位的,还将加试专业知识。此程序作为参考内容,不计分值。
(四)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在考察时还将进行资格复查。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在经考察合格的人选中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其中,报考区委宣传部综合管理岗位的,熟悉党委宣传工作、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发[2005]25号)标准,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公示。
(六)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后,按照有关程序规定,选调单位对拟选调的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借调试用,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为加强对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叶建华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罗先成、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黄少怀、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杨钢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吴莉兼任。
本次选调的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切实落实“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1:
九龙坡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附件2:
九龙坡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