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9 点击量:68254次 分享至
为了适应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教育系统新生力量,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区教委下属学校公开招聘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江北区教委下属中小学校招聘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0名,招聘学校及专业附后。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0届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以及职教专业课教师可招收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三)招聘具体条件
1、英语水平达公共四级425分及以上(英语教师需达专业八级),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三笔字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以及职教专业课教师英语可适当放宽,但需达公共四级400分及以上。
2、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①学习成绩优秀,获两次以上奖学金;
②综合能力强,系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③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部长或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④获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⑤有特殊专长,在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
⑥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以上六类人员各科考试成绩须均在75分以上,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者可不受以上六类条件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5月4日上午09:00—11:30,重庆师范大学
2010年5月4日下午14:00—17:00,西南大学
2010年5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西华师范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
2.报名手续: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英语、普通话、三笔字等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属于招考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报名(一名毕业生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学校一个专业),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学校考核:各用人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进行课堂教学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10年5月10日——2010年5月14日)
(三)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满分100分。
(时间:2010年5月15日)
(四)专家组考核: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学科专家对毕业生进行说课集中考核,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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