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2009年公开招聘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简
发布时间:2009-04-08 点击量:70213次 分享至
重庆市江北区2009年公开招聘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简章
为了适应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教育系统新生力量,按照《重庆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江北区教委下属中小学校招聘2007、2008、2009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09届大学专科毕业生共6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础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具体条件 (一)学历:具有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以及职教专业课教师可招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市属重点中学可招收211工程和985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本科考生应获学士及以上学位,英语水平需达公共四级425分 (英语专业教师需达专业四级),计算机水平达一级(计算机专业除外),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专科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 等。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以及职教专业课教师英语水平需达公共三级。 (二)年龄:27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职业技能:毛笔字、粉笔字、钢笔字等均达到合格要求。 (四)成绩情况: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6日—18日。 2.报名地点:江北区人才市场(江北区建新西路2号北城艺术大厦12楼(金岗大厦左边大楼))。 联系人:区 教 委:黄凌华 67854760 区人才市场:魏寿荣 67877016 区人 事 局:林怡然 67757315 3.报名手续:2007、2008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9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同时提供英语、计算机、普通话、三笔字等相关资格证书(如报考者原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须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交近期1寸同底 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报名(一名毕业生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学校一个专业, 2007届毕业生只能报考鱼嘴、复盛地区学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50元/科/人),参 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40元/人。 4.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和专业,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09年 4月23日—2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边远学校或特殊专业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师法》、《教育法》、《教学案例》,《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 笔试加分: ①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截止2009年1月31日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庆)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共 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审查确认。 “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 (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②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获“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只计算最高一次,不重复计算。 加分人员名单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9年4月29日在江北区公众信息网公示。 笔试时间:2009年4月25日 2.面试。面试分为学校考核(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边远学校或特殊专业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75分,学校考核(说课)占25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校考核(说课)时间:2009年5月4日至6日 结构化面试时间:2009年5月9日。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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