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事局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局
公开招聘涪陵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
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涪陵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
16个事业单位63名人员。招聘单位、岗位、名额、专业和学历要求等详见《2008年下半年涪陵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涪陵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考试。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
18-35周岁(1973年12月3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含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详见《一览表》);
(七)、应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
2006年及其以前毕业的人员应具有本工作岗位的执业资格;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22日─ 12
月23日,上午8:
30—12:
30,下午2:30—6:
00。
3、报名地点:涪陵区卫生局,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
7号,联系人:郑炜、傅小衷,联系电话:72372512、72232700。
4、报名需交验的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签章的《2008年下半年涪陵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区外工作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应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须持执业资格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
1份。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5、资格审查:经涪陵区人事局、涪陵区卫生局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交本人近期同底
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重庆市人事考试报名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
1:3比例的,除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学、护理学和农村卫生院临床医学本科岗位外,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
2008年12月28日,地点:涪陵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电话号码:72372512)。考试时间2008年12月29日上午8:30—12:
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事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总成绩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
100分。
笔试公共科目采用重庆市人事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及其辅导资料。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加分项目及条件
(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11月30日前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涪陵区人事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②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
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5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涪陵区人事局。
(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
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除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学、护理学和农村卫生院临床医学本科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分值为
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40% 结构化面试成绩×60%(按照
4舍5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