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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委党校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3  点击量:80932次  分享至

重庆市垫江县委党校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中共垫江县委党校教研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专业考核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1、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2、学历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专业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凡其他相近专业,需与报名处联系,并经允许后方可报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工作期间表现良好。
  4、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备一定教学素养和潜质;理论功底扎实,科研能力较强,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中共垫江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交到中共垫江县委党校办公室,视为正式报名(电子邮件只作参考,不予登记)。
  3、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印章,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2)其他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在“学习工作简历栏”注明档案所在地,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印章,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共垫江县委党校办公室,邮政编码:408300。
 联系人及电话:秦老师023-74635864,13594599657。
  电子信箱:djqy30@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共垫江县委党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9月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六、选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应聘人员带上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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