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200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25 点击量:75970次 分享至
重庆市垫江县200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09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垫江编办发[2009]34号批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7名。(详见“垫江县2009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但受过刑事处罚或违背计划生育或受过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分文科、理科类专业对口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我县在编教师不属于招聘对象)。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3、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4、身体健康。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专业)中的一个专业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专业)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3日至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垫江县教委
联系人:夏雷冷文明
联系电话:(023)74688766(023)74669348
3、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垫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样表见附件二)、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有工作单位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垫江县人事局会同县教委根据规定审查,符合资格者予以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9年12月8日,到垫江县人事局教育培训科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特殊岗位、人才急需短缺岗位除外,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学科基础知识100分。分高中和初中小学两类分别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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