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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4-03  点击量:69127次  分享至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个事业单位的69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岗位详见《一览表》中"其他要求"一栏;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3日(星期一)─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碚区城南新区供电局大楼后面)

3.联系电话: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3-68864523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专技科023-68216264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考试中心023-68285089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2)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报名点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不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每科50元考务费。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一览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注明了2009届毕业生的岗位,2009届毕业生才能报考,未注明的岗位不能报考;2009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推荐表》,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须于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等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若仍然达不到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09年4月23日(星期四)-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委托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拟定于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2.专业科目

《一览表》中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的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大书店有售);《一览表》中考试类别为教育类、卫生类的岗位专业科目考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教育类专业科目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和教学设计等内容,卫生类专业科目为:生理学、解剖学和病理学等内容),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3.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截止2009年4月15日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在考核合格后一年内,其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2009年4月15日前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 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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