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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12  点击量:72571次  分享至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医药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长江三峡库区腹地的重庆第二大城市——万州区。 学校占地面积614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藏书36万册。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3000人,在职教职工800余人。专任教师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47人,博士、硕士142人,双师型教师占75%。学校设有医学系、中医系、护理系、药学系、基础医学部、公共基础部、高教研究所、中药研究所等4系2部2所。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学校开设有26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16个省市招生。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市、区级科研项目6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4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900余篇,编著出版学术专著及主编或参编教材140余部(本)。 学校是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确定的“全国护理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中医骨干培训基地”、“全国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基地”、“重庆市农村基层卫生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三峡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基地”、“重庆市卫生职业技能鉴定站”、“三峡中医药国际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第6号令)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详见《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 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且五官端正;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6.招聘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含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等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1)教授、主任医师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博士、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应聘者若属省市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其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教授(含副教授)职称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至少能承担本学科的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2门。 7、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及相应学位。 (2)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同时具备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适当 放宽; 8、在学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岗位工作中无违纪违规行为; 9、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五、待遇 (一)教授、主任医师待遇 1.“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教授、主任医师 “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教授、主任医师,指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 住房160m2(工作满八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配偶可以随调;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主任医师 住房125m2(工作满八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配偶可以随调;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3.教授、主任医师 住房125m2(工作满八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8万元;配偶可以随调;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二)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待遇 住房125m2,按学校集资住房成本价购买;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配偶具有本科学历、能胜任教学、医疗、管理工作并属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可以随调。 (三)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待遇 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按学校集资住房成本价购买的90-100m2住房一套,安家费1万元。 以上各类人才的服务期至少为八年;如系夫妻同时应聘,除住房只享受较高一方的标准外,其余待遇分别享受。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应聘人员选择本次招聘的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考核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完成,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后提交网上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人员姓名、专业及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董江峡朱晓兰林玮联系电话:023—58556816、58556893电子邮件:sxyzzp@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30日 (二)资格初审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于4月10日前在网上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09年4月15日—3月20日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学校由用人部门与人事处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参加复审人员需按持有以下有效证件到校: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 2.其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经应聘人签字报名表,参加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资格复审。 (四)考核办法 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按分数多少推荐。 1.教授、博士考核 采用作专题学术报告及学术交流访谈的形式进行考核,提供学术成果资料。 2.专业教师(含副教授)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通过面试、笔试、试讲、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的考核,给出成绩。 3.辅导员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牵头,学生处组织,通过面试、笔试、提问答辩、案例分析等环节的考核,给出成绩。 (五)预录 按照招聘名额的1:1.5的比例,由用人部门与人事处共同研究,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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