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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育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1-29  点击量:69502次  分享至

重庆教育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重庆教育学院是一所服务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和管理学为重点发展学科的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4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学院地处重庆市主城区南岸学府大道,位于风光旖旎的南山西麓,交通便捷,环境幽雅宜人。 学院现设有文学与传媒系、外国语言文学系、美术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系、教育系、计算机科学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经济贸易系、通识教育部10个系部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个二级学院。有师范、非师范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本专科专业32个,在校学生8000余人,专任教师330余人,正高、副高职称教师占40%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历教师占50%以上,形成了普通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办学特色。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第6号令)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诚聘英才。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坚持标准,优化结构。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55名(招聘部门、具体岗位、人员条件等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一览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工作由用人部门完成。凡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用人部门投递简历资料并报名,各部门联系人及电话见附表。报名时间: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3月12日。   2、初试   (1)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包括材料筛选、面试、笔试、学术评估和试讲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知识。初试须有学院人事处、教学处负责同志参加(竞聘辅导员岗位者,须有学生处负责同志参加)。   (2)用人部门组织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并给出成绩。   (3)用人部门组织学科专家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学术评估,并给出等次。   (4)应聘教学岗位者必须试讲。内容由用人部门指定,时间不低于30分钟。   (5)初试结束,用人部门综合面试、笔试、学术评估和试讲等情况,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数3倍的数量向学院人事处报送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资料。   3、复试   (1)复试由学院人事处组织,由学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考核,时间为10分钟左右,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   (2)采用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核对象的最后得分当场公布得分结果,现场公开研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人员。   (3)学院纪委、教代会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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