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育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1-29 点击量:69502次 分享至
重庆教育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重庆教育学院是一所服务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和管理学为重点发展学科的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4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学院地处重庆市主城区南岸学府大道,位于风光旖旎的南山西麓,交通便捷,环境幽雅宜人。 学院现设有文学与传媒系、外国语言文学系、美术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系、教育系、计算机科学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经济贸易系、通识教育部10个系部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个二级学院。有师范、非师范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本专科专业32个,在校学生8000余人,专任教师330余人,正高、副高职称教师占40%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历教师占50%以上,形成了普通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办学特色。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第6号令)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诚聘英才。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坚持标准,优化结构。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55名(招聘部门、具体岗位、人员条件等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一览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工作由用人部门完成。凡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用人部门投递简历资料并报名,各部门联系人及电话见附表。报名时间: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3月12日。 2、初试 (1)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包括材料筛选、面试、笔试、学术评估和试讲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知识。初试须有学院人事处、教学处负责同志参加(竞聘辅导员岗位者,须有学生处负责同志参加)。 (2)用人部门组织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并给出成绩。 (3)用人部门组织学科专家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学术评估,并给出等次。 (4)应聘教学岗位者必须试讲。内容由用人部门指定,时间不低于30分钟。 (5)初试结束,用人部门综合面试、笔试、学术评估和试讲等情况,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数3倍的数量向学院人事处报送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资料。 3、复试 (1)复试由学院人事处组织,由学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考核,时间为10分钟左右,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 (2)采用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核对象的最后得分,当场公布得分结果,现场公开研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人员。 (3)学院纪委、教代会代表全程参与监督。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