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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化学工程系系主任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23  点击量:70686次  分享至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开招聘艺术设计系、化学工程系系主任的公告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主要为现代制造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学院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是重庆机器制造学校,1956年由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创建。2000年6月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02年3月,学院被教育部、澳大利亚发展署确定为中国(重庆)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学校;2003年12月经教育部等七部委批准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定点高职院校;2005年被教育部等七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6年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09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和财政部验收,已正式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为了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教学、技术应用和科学研究的质量与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地区经济发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艺术设计系、化学工程系系主任。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一、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所在系的教学、技术应用、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学院制定的发展目标。   二、应聘条件   1.应具备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三年以上高等教育工作经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热爱教育事业,治学态度严谨,学术成果丰硕,对所在系的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有战略思考和深入见解,在本专业领域有较突出的成就。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行政和教学管理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   5.身体健康。   三、考核选拔方法及时间安排   考核选拔办法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在审查资格后由组织部通知应聘人。   四、考察、公示、任职   学院将按照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向党委会汇报,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学院将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不影响任职的,行文任职。   五、任用和待遇   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意见》和《关于上岗工作人员工资及院内考核酬金的发放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工资、及其它待遇。   对任用的干部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现职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期时间;不胜任现职或双向选择不再担任现职的,由学院安排其它工作。   六、应聘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   七、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真诚欢迎海内外愿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进步的有识之士应聘。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151号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邮编:400050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件:gzyzxb@126.com   咨询电话:023-68667664   传真:023-68822827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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