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大经贸学院、重庆经贸中专校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2-15 点击量:76743次 分享至
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条件:应往届优秀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 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 招聘方式:
1、 录用:对应往届优秀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经考核考试择优录用(经公招方式进入事业编制)为专业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解除与应聘者的劳动关系。
2、 聘用:经考核择优实行合同聘用,作专业教师或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满足岗位要求,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 录、聘用专业:
机械、数控专业教师4名
计算机专业教师5名
电子类专业教师3名
管理类专业教师4名
财经类专业教师3名
会计、审计类专业3名
语文教师1名
英语教师1名
数学教师1名
团委工作人员1名
文秘1名
四、 待遇:
1、 录用人员:学校按同类人员标准发给国家规定的工资和校内待遇,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 聘用人员:应聘者经考核符合条件上岗后,确定试用期为3个月,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完成学校和部门下达的定额工作任务,基本工资为1000元,基本课时和超课时、超工作量按学校制定的标准发给超课时费和津贴,月收入一般在1500元左右。
五、 报名、考核及录(聘)用基本程序:
有意应聘者,请带上自荐书及学历、学位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同时,需提交学习阶段专业学习成绩单,于2007年12月20日前,到校办公室人事部门报名。应聘者(录、聘用)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试讲。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试讲和面试考核情况,择优决定录、聘用人员名单,在聘用人员中根据试用期的表现情况确定参加公招考试人员。
单位地址:重庆永川区萱花路105号 邮编:402160
电子邮箱:cqddgxfxkl@163.com
tankun_62011@163.com
联系人:谭昆 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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