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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区2009年公招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09  点击量:68828次  分享至

大渡口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2007、2008、2009届毕业生(职教专业课教师可为非师范类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大渡口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职位竞争,分别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2月17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渡口区行政审批大厅(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

  联系人:余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68083881、86192005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手续:报名者持身份证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报名地点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本简章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9年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若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3月1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教育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2、《综合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为重庆市人事局编印(教育法规网上可下载)。《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现代教育学》-晏清才主编)、心理学(《心理学复习资料》魏龙渝主编)基础知识;

  3、(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截止2009年1月31日,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2009年3月12日前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北328室,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大渡口区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考生加分资格,由区人事局和区教委审查确认。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由区人事局和区教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此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区人事局和区教委进行核准。

  2、面试方式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方式进行(方案另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综合基础知识+加分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事局与区教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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