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4-25 点击量:69773次 分享至
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度
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音人字〔2009〕32 号
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拟定于2009年4月下旬启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为保证我院的发展与建设,实现创建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的目标,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优秀应届毕业生。
2、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3、实行“岗位公开、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留、引进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2、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
3、符合条件的国内外优秀专业人才。
三、招聘岗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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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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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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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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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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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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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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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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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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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与作品分析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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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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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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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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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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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钢琴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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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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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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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歌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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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艺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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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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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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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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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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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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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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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乐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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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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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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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小提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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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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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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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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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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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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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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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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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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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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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琴制作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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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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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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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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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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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教学
|
教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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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乐教学
|
教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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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小提琴专业
|
扬琴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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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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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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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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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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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教育管理相关专业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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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
|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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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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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教育管理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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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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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特藏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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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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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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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图书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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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视听数字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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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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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音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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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专业咨询、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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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
现代中国音乐专业咨询、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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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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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
|
其他专技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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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计算机应用与网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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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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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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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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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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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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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
1
|
会计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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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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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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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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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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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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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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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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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专技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四、应聘材料:
1. 2009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l 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一)
l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验原件
l 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l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l 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复印件
l 非艺术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l 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2.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l 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一)
l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l 户口本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l 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l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l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l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l 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3、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
2009年 4 月 27 日~ 5月5 日(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六、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三层人事处305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6415088
七、招聘考核规定:
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附件一)。
八、各专业考核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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