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招聘广东省公安厅火灾物证鉴定技术重点实验室B系列岗位
发布时间:2009-04-27 点击量:68578次 分享至
关于公开招聘广东省公安厅火灾物证鉴定技术重点实验室B系列岗位人员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 广东省公安厅火灾物证鉴定技术重点实验室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自筹经费B
系列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B-2
研究助理岗位(薪酬标准参照B-7二级)。
三、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实验检测及相关的研究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刻苦耐劳,办事效率高,勇于开拓创新,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符合学校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条件;具有化学品、火灾物证鉴定实验检测相关工作经验。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
(五)身心健康。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
《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附学生证、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寄)至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工学院。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请点击下载)
报名时间:2009
年4月23日至2009年4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考察
(五)人事处备案
(六)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中山大学B
系列人员相关规定管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
号中山大学工学院
邮
编:510275
联系 人:刘丽姝
联系电话:84115496
E-mail:
liulishu@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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